文化設計與行銷系 Department of Cultural Design and Marketing
實習生應視同正式員工,若無故缺席達 7 天 即停止實習。未依程序請假者,缺席時數以 4 倍 計算補足。
由實習機構指導老師依據職場表現評定。
由輔導老師依據訪視狀況與書面心得評定。
包含發表會 (10%) 與實習說明會 (10%)。
需按時繳交,每遲交一週扣總分 5 分。
重 點 資 訊 連 結
文化設計系2025畢業專題宣傳影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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