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.2文化創意產業系基本能力檢定補考2通過名單公告

 

1.文化創意產業系基本能力檢定考試,成績60分為通過。

2.依據本系「本校文化創意產業系基本能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規定第二條:本系學生需通過基本能力檢定,未通過者視同未取得該科目學分。及第五條:檢定未通過者,由系辦公室於檢定後擇期統一複試。再未通過者,本系得依據本系之補救教學實施辦法予以輔導、補救。

3.文化創意產業系基本能力檢補考將另行於系網公告。

4.若有任何疑問,請至系辦公室詢問。謝謝!

文創系辦公室111/06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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